牧聲 – 張天恩傳道 – 2018-08-05
最近在讀民數記時,發覺全篇最突出的是記載神的忿怒,極其嚴厲性及深刻。
舉例來說,”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,遇見一個人在安息日撿柴,遇見他撿柴的人就把他帶到摩西、亞倫、並全會眾那裏,將他收在監內,因為當怎麼辦他,還沒有指明。耶和華吩咐摩西說,總要把那人治死,全會眾要在營外用石頭把他打死,於是全會眾將他帶到營外,用石頭打死他,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。”(民15:32-36)。
同樣地,神的忿怒導至如11章1節的降火燒營,11章33節的降災,12章10節詛咒米甸女子患麻瘋及25章4節的處死拜偶像的領袖。
神看似情緒善變,近乎瘋狂,隨時發怒。其實,相反地,這幾段經文教導我們神是信實的並穩定地照顧軟弱的人,伸張公義及懲罰邪惡。
我們對神的行動感到畏縮,皆因我們未能感應及活出神的聖㓗及純潔。我們受這世界的吸引而自投羅網,導致我們的個人標準及慾望多屬世,少屬神,因此而輕看罪的嚴重性。神所喜好的卻非我們所好,神所憎惡的,卻非我們所惡。取而代之,三心兩意地,我們只知這是為要做一個好基督徒,而非熱忱地為了捍衛屬神的價值觀。
民數記25 章記述非尼哈以祭師身份對以下事件反應:因有一以色列男人帶同一個米甸女人進入以色列人的營地中,於是他用予桿穿殺了兩人。非尼哈亦因在民數記期間一直都像神般對罪絕不容忍,得神在25 章11節稱許為”以我的忌邪為心”。 簡言之,非尼哈行神所行,因為他喜愛神所喜愛,及惡神所惡。
民數記由始至終都是表達神呼喚衪的子民去追求祂的聖潔,及離棄那些衪憎惡的事物。我祈求神繼續使我們成長熱烈地追求衪喜愛的事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