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聲 – 王春毅長老 – 2016-04-10
在復活節假期裡,我和家人一同到了藍山旅行。你去過那兒嗎?有沒有到訪過位於藍山的珍羅蘭鐘乳洞?有沒有試過置身在石洞中,當所有燈都關上時那黑暗經歷呢?我的意思是,真的漆黑一片,完全黑暗;然後當燈一亮時,你可以看到燈光照射在鐘乳石上的美麗景色。
一個處於黑暗洞穴的經驗,提醒了我們光明是多麼的重要。我們有多需要光明。然而我們是生活在一個被罪惡充滿的黑暗世界裡,是違抗我們的造物者主的。在其中,我們很需要「亮光」。
「走在光明中」,是基督教常用的比諭。它常指基督徒應有正當的行為而言, 也有時侯指基督徒「見得光」的生活方式。而按照聖經的教導,這詞的意義是我們轉離罪惡而跟隨主耶穌。
耶穌來,要使整個創造得以重返原美 – 包括人類在內, 祂聲稱自己是世界的光(約8:12)。祂說: 「我到世上來,乃是光,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。」(約翰福音12:46)
在祂裡面,我們不單有得救的光,而祂更是唯一的光,藉著這光我們可以找著正途-即祂的道路, 使我們能走出黑暗的世界。
你現在走在光明中嗎?
我們作基督徒的責任就是要行在神所賜的光明中。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」(以弗所書5:8)。當我們走在光明中,就不會繼續走在黑暗中. 我們已把罪惡脫下,留在幽暗的以往, 並我們的光現「照在人前」,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(馬太福音5:16)。「神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為聖潔(帖前4:3)。
「走在光明中」的意思是,承認耶穌就是世界的光,我們應按照祂的戒律,靠著祂的力量,並在他的恩典中成長。
所以,兄弟姐妹們,讓我們活在衪的光明中,跟隨祂的榜樣,漸漸更像主,更好好地在世界上作光和鹽。馬太福音5:13-16)
因祂是我們的主,我們的拯救者,我們的王。